词:
解释:
又作悉昙字数。指悉昙(梵siddha^m!)之摩多(梵ma^tr!ka^,意译作母、韵)与体文(梵vyan~jana,意译作子音)。此为生诸字之母,故称为字母。关于字母之数,诸说不同,大唐西域记卷二总为四十七字,即以悉昙字记之十六母音中,删除最后二字(am!,ah!),余十四音;三十五子音中,删除最后之滥(llam!)及叉(ks!a)字,余三十三字,母音子音相合,则为四十七字,此为最常见之说。
另据方广大庄严经卷四示书品载,上记十四母音中,删除纥里(r!)等四别摩多外,于奥(au)字后加上唵(am!)、阿(ah!)二字,则母音为十二;子音字于诃(ha)字后加上差(ks!a),则为三十四,合为四十六字。又据布勒(G.Bu|hler)所著印度字象学(IndischePalaeographio)之说,以l!a字取代庄严经最后之差(ks!a)字,并以此四十六字为耆那教所传。
大般涅槃经卷八举出五十字,即大唐西域记所传之十四母音,另加庄严经之唵(am!)、阿(ah!)二字,则母音为十六,而子音取耆那教所传之三十四字,故总计为五十字。若据瑜伽金刚顶经释字母品所举,则以乞洒(ks!a)取代涅槃经之最后嗏(l!a)字,则亦为五十字。悉昙字记则以释子母品之乞洒之前加上滥(llam!)字,共为五十一字。南海寄归内法传卷四举出四十九字,即以悉昙字记之五十一字,删除其最后二字(llam!,ks!a)。又大智度论卷四十八谓字母有四十二字,此四十二字母为一切字之根本,因字有语,因语有名,因名有义,若闻字即能了知其义。(参阅‘悉昙’456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