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学大辞典
新唯识论
词:
新唯识论
解释:
民国熊十力撰。全书分明宗、唯识、转变、功能、成物、明心等六篇,共析为九章。民国二十一年(1932)出版者为文言本,三十一年出版者为语体文本。全书综合儒释道及西洋哲学等各种学说,而加以分析、评破、抉择。其中,对佛教之唯识等义理颇多评破,而最终宗旨则归之于儒家之易经。该书体系完整,颇为时贤所重,然佛教界对之则多不以为然。是书出版后,印顺撰‘评熊十力的新唯识论’一文,就该书内容对佛学之曲解加以订正。熊氏于民国四十八年又撰‘体用论’一书,为据‘新唯识论’而改撰者,该书序文谓:‘此书既成,(新论)无保存之必要。’是书内亦有论佛法之二章。此外又撰‘明心篇’一书,与‘体用论’并为熊氏晚年之定论。